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用“13个坚持”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通过“13个坚持和完善”全面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既蕴含着深厚的制度自信,又富于强烈的改革创新精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执行,任何法规制度都是一纸空文,任何制度,其作用和价值,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通过落实来体现。
提高制度建设执行力,严格监督是关键。既然有制度的执行者,就要有制度的监督者。制度出台以后,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督促制度落实。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每项制度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避免监督检查在制度运转环节上出现被动、滞后、乏力的情况。
提高制度建设执行力,严肃追究是保证。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是形成良好制度执行环境的重要基础。要切实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追究。要把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尽职尽责执行得力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守规者得到褒奖,违规者受到贬惩,并要做到褒贬分明、奖惩得当。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就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