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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13日至1220日,省委第一巡组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21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联社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管党治党不严方面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具体任务。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上下级党组织之间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纪委主要任务。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各行社均成立独立的纪律检查部,配备专职纪律检查员146人。三是建立纪委书记述职制度,制定下发了《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暂行规定》。四是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五是规范纪检人员履职行为,制定下发了《纪检人员不作为处置办法(试行)》。 

  3.关于基层党的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2016年高管理论学习方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等问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了“锁定‘一个目标’、明确‘两个主体’、做好‘三个结合’、细化‘四个内容’、构建‘五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模式。 

  二、执行党的纪律和遵守政治规矩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够到位问题。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 

  2.对高风险县级社高管的选拔任用及管理交流不到位问题。一是重新修订《高管选拔任用办法》,规范选人用人规则和程序。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实行高管人员任期制度。三是实行交流制度,县级行社高管人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六年的进行交流。对于经营管理持续向好、经营成果合规真实、监管评级较高的农商行高管人员,经任中审计可继续原地任职。目前,已经对各高风险社高管任职情况进行了梳理,下一步着重做好交流工作。 

  3.有的县级行社违反组织纪律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深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各行社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采购、审批工作等事项。二是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 

   4.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县级行社工作纪律涣散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员高管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党员高管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对其进行及时谈话,提出诫勉要求。二是盯住重点、看住节点、抓住难点,搞好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考核考勤,对各行社工作秩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5.省联社工会会费管理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出台了《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实行预算制管理,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的计划性。三是委托专业部门核算,加强工会经费合规性管理。四是调整收缴比例,增加基层行社工会经费留存数额。五是引进外部审计,加强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监督。 

  三、易发高发领域腐败的问题 

  1.易发高发领域企业管理人员监管体系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内部巡察工作,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管。三是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切实提高违规成本,增强震慑作用。目前,已经派出3个巡察组,对4家行社进行巡察,今年下半年还将进行第二轮的6家行社巡察和“回头看”工作。审计部门正在对51家县级行社2015年经营成果真实性进行检查。 

  2.省联社服务费使用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采取预算制管理,在核算流程上避免出现操作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规范科技运维服务费银行账户。三是严格办公用品管理,坚持定点采购、公开报价和公示原则。四是完善服务费合规使用,定期对科技公司服务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多家县级联社存在贷前调查不深入、抵押担保不合规等违规放贷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深入开展农贷尽职调查工作的通知》,守好全流程管理的第一关口。二是加强贷款监测,严把客户准入关。三是创新完善信贷产品体系,规范贷款操作流程。四是加强信贷人员培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9682188;邮政信箱: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251号吉林农信大厦,纪律检查部,邮编:13000;电子邮箱:zhoumingrui@jlnls.com。 

  中共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 

  20165月12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