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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全方位贯通协同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8 11:54:00

  近年来,长春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努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全方位贯通协调监督体系。

  加强巡视巡察纵向贯通

  市委巡察工作积极融入上下联动战略格局,通过对上接力补位,对下统筹指导,实现“联”在实处、“动”出实效。

  省市巡视巡察办建立“六个一体”打捆工作模式,即工作部署一体谋划、人员力量一体使用、指导督导一体开展、工作难点一体攻坚、宣传氛围一体形成、成果联动一体整改。省委巡视办全流程指导督导,助力长春市发挥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巡察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巡视带动巡察,巡察助力巡视”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对接、任务承接、问题交接、整改衔接工作链条。市县巡察既全力配合助力巡视,又乘势而上借力深化巡察。对省委巡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县巡察深化延伸,扩大巡察成果。在省委基层治理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中,市县巡察主动对接省委巡视,共发现问题3414个,推动立行立改323个,移交问题线索103件。

  市委巡察机构统筹规划市县两级巡察全覆盖任务,对市管干部担任“一把手”的县(市、区)直属部门以及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提级巡察,对县(市、区)重点民生领域以及权力集中、经济体量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开展交叉巡察。探索建立“对象联、方法联、进度联、成果联;统一动员带思想、集中培训带能力、一个方案带规范、传授经验带标准”的“四联四带”联动工作机制。在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中,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对营商环境主责部门开展“常规+专题”巡察,常规巡察围绕“四个聚焦”开展全面“政治体检”,专题巡察重点对营商环境中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进行“综合会诊”,发现问题3069个,推动立行立改问题261个,移交问题线索116件。对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规范指导,组织召开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座谈会、巡察办主任工作交流会、巡察整改推进会传导政治巡察话语体系,制定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手册,选派各处业务骨干承担指导督导联络包保任务,定期分赴11个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开展调研督导,提出意见建议43条,对标完善工作机制30余项,推进解决67个具体问题。

  加强“四项监督”横向联通

  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是充分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打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内在要求。市委巡察机构坚持抓牢思想、抓实制度机制、抓细工作落实,推进“四项监督”横向有效贯通。

  制定《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规程》,在人员参与、情况通报、线索研判、主动投案处理、立行立改、督促整改等方面建立健全贯通协调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制作协作配合流程图、整改日常监督任务统筹图,按照巡察进度安排,明确各阶段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为对照落实提供清晰直观的操作指南,进一步提高协作配合效率和统筹衔接质量。出台《关于加强巡前情况通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巡察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实施办法》,常态化组织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结合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信访举报以及“一把手”有关情况与巡察组开展面对面“活情况”对接。十四届市委在第四轮巡察中,首次安排相关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当面通报,为巡察组靶向监督提供充实“弹药”。在十四届市委开展的四轮巡察中,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累计向巡察组通报情况231条。巡察组依据通报情况形成政策清单、问题清单、“一把手”监督清单,做到有的放矢、有备而巡。

  为抓细工作落实,市委巡察机构强化人员整合,十四届市委以来,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巡察的人员比例逐轮增加,市委第四轮巡察选调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48人。加强巡纪接力,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及对口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列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阶段汇报会,同步听取联系监督单位巡察情况汇报;现场巡察结束后,巡察组组长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交流巡察情况;巡察反馈后,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采取审核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调研督导等方式跟进开展日常监督,推动整改内生动力与外部推力一体强化、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强化立行立改,优化工作程序,除涉及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报领导小组审批外,一般事项授权巡察组组长审定后,及时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同步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问题“立竿见影”见成效,十四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共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98个。开展巡察整改评估,组建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市委巡察办协作配合,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为主要力量的专业队伍,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就存在的57个具体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整改督办单,汇总形成综合情况报告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各类监督内外融通

  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单位建立协调协作机制,通过专业力量深度参与、专业资源共建共享,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密切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按照“择优入口、结构合理、适当富余、动态更新”原则,组建由组织系统、审计、财政、统计等多部门优秀干部构成的巡察组长库、巡察人才库,“两库”现有人员共计289人。十四届市委以来,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选派156名职能部门专业干部参加巡察,巡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逐年提升。统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对41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提供调阅资料、政策咨询、查阅信息等专业支持34次。加强巡审联动,积极探索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等联动方式,与财政部门建立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将防止统计造假内容纳入巡察监督重点,深入发现统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累计向巡察组通报问题情况 528条,工作成果28项,统计数据108份,协助巡察组从政治生态、管党治党等多个维度,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方位政治体检。

  为实现资源共享,依据协调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结合每轮巡察任务,提供习近平总书记对有关行业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政策文件,为巡察组提供监督指引。同时,组建专家咨询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巡前为巡察组专题授课,巡中协助巡察组对专业问题进行研判定性。十四届市委前四轮巡察,已授课38次,覆盖市县巡察干部670人次,互通工作情况及动态318条,推动监督权威性和专业性有机统一。市委巡察办抓住全省信息化建设试点有利契机,深化统建系统应用,整合各监督单位的监督信息资源,采集数据123类1600万条,探索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强化对信息资源的收集、甄别、分析、研判和共享,提升监督信息利用率,全力打造“数智巡察”。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