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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做实做细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6

  “各单位对配合整改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区农业水利局对乡村振兴项目掌握不清,对薄弱村整治措施不够具体,没有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区审计局针对‘基层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规定较为普遍’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的主动参与不够,截至检查时没有任何进展……”每一次问题整改专项督导检查都直指问题,起到红脸出汗作用。这是吉林市龙潭区委专项检查组负责人对两个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时当场提出辣味十足的检查意见。

  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就整改情况当面锣对面鼓,有着较强的针对性,进一步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这是龙潭区着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龙潭区通过一把手抓整改、压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等措施,在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巡视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扭住主体责任,克服“过关”心态

  “被巡视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克服‘过关’心态,认真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真认账、真整改、真负责。”龙潭区委负责人表示。

  龙潭区委担起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拉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一体整改、解决,并以责任人签字背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紧扣时间节点,逐项推进落实。

  “要坚持区委负总责、各个局(办)抓落实、乡村抓落地,对存在问题深入查找、全面排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龙潭区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紧紧扭住整改主体责任。

  年初以来,区纪委区监委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整改不彻底的湘潭街道、龙华街道等7家单位的党委、纪委一把手分两批次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前,分别列出各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单,指出问题35个,约谈中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建议40余条。

  约谈会后,龙潭区纪委监委继续加大对这些重点单位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的监督力度,主要看是否依然存在整改报告“一报了之”、整改措施“一定了之”,搞“文件整改”的问题;是否依然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打雷不下雨”的问题;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问题等。

  建立销号机制,督导贯穿全程

  巡察整改不到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龙潭区委明确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和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完善整改日常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将“多股绳”拧成“一股绳”。

  “龙潭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都要参加巡察反馈,以增强巡察反馈的权威性,从反馈开始就要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在历次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区委书记都要反复强调。巡察反馈后,巡察机构要详细列出需要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跟踪检查的重点整改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从集中督导、重要督办到加强日常监督,逐步建立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各部门逐渐树立了“一盘棋”思想,既厘清“责任田”,又锁上整改“连环套”,形成了整改监督合力。

  “我们对每轮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原则,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分办意见,报批后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全程登记备查,形成‘建账-整改-销号’的完整链条,确保每个线索都处于跟踪监督之中,并在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巡察办。”龙潭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对本室承担的任务谙熟于心。

  深化标本兼治,祛病强身

  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不仅要“靶向治疗”精准施策,还要“系统诊疗”治病灶。

  近日,一场特殊的民主生活会在龙潭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区委宣传部召开。说“特殊”,是因为这场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就是聚焦巡察整改。会上区委宣传部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分别进行了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要坚决抓好分管科室及基层单位问题的整改,动态掌控、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区委还把制度机制创新贯穿于巡视巡察整改中,从制度上查找问题,从制度上分析原因,从制度上谋划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截至目前,共完善制度15项。

  “巡察监督就像‘政治体检’,如果有问题不整改,‘疾在腠理’的小毛病就会演变成‘疾在骨髓’的大问题,再想去‘医治’,就为时已晚。我们日常监督工作就是要帮助指导、督促检查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祛病强身’。”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春艳 佐文)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