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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实紧细严”处置本级巡察反馈线索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4

  桦甸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分类处理、专人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调度督办,着力在线索处置方面做到“实、紧、细、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见实效。2016年至2019年5月,桦甸市本级共计开展9轮巡察,反馈问题线索244件,移交乡镇182件,移交市纪委51件,移交相关部门11件。截至目前,已结案209件,结案率为85.66%。结案案件中了结124件,占已结案件59.33%;成案率为40.67%;党纪处分处79人,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实”: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建立由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协作区常委具体抓、案管室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制约案件查办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紧”: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优先对巡察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分批交办,做到行动快、查办快、质量优,切实提高查处率,增强威慑力。

  “细”:市委巡察办安排专门科室专人负责所有问题线索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做好每轮巡察问题线索台账清单建立、线索汇总、数据分析等工作,与市纪委市监委案管室无缝对接,实行“双备案”制,销号管理,办一件销一件。

  “严”:对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常念“紧箍咒”,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按预定计划高质量办结。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