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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监督 务实高效
白城市以跟踪提醒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3

  白城市巡察机构组建以来,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职责,紧盯每个巡察周期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探索实施跟踪提醒机制,从严从实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

  提醒对象全覆盖,实现巡察工作更聚焦。每轮巡察前,科学分析研判巡察规律特点,结合实际确定不同提醒对象,并将提醒工作贯穿进驻巡察和反馈整改全过程。围绕精准落实上级精神、压茬推进巡察任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向巡察办职能科室、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发出提醒。健全巡察提醒工作责任体系,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逐一明确具体责任人,推动提醒信息高效流通、有效落实。一年来,共向巡察组、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下发12批次的工作提醒函共400余份,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巩固了工作成果,保证了巡察各阶段任务落实。

  提醒方式多样性,推动巡察环节更聚神。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区分不同巡察对象,采取“发函+会议+电话”三结合方式,发挥跟踪提醒灵活及时、务实管用的作用,避免“大锅煮”“一勺烩”。针对巡察具体事项、具体环节、具体任务,主要采取发函方式进行提醒;针对做好“前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工作到位和“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主要采取召开会议方式集中提醒,巡察过程中遇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提醒并监督抓好落实;对日常工作、巡察档案管理、重要文件办理等,主要采取电话方式作出提醒,确保巡察工作优质高效运行。

  提醒内容精准化,确保巡察结果更聚效。紧紧把握巡察进驻、集中整改、成果巩固运用3个关键阶段,确定不同提醒对象和内容。围绕全面了解政策规定、严格纪律要求、从严监督审核、督促整改落实等,及时向各巡察组作出提醒;围绕跟踪掌握上级精神、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动态跟踪巡察进展情况、了解整改落实进度等,向巡察办各职能科室发出提醒;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等,向被巡察单位发出提醒。截至目前,已累计向41个被巡察单位发出提醒,为从严传导责任和压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巡察任务提供了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