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念好“责、联、全、严”四字诀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城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政治任务,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持续深挖彻查、从严查处问责,取得扫黑除恶打“伞”良好成效。

  压实“责”,强化组织领导

  严密组织明责。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强力攻坚。5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同步推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监督,实现了组织推进上的“全覆盖”。

  完善机制强责。制定印发《白城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等,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细化标准,为科学决策、精准发力、常态打击、源头治理提供有效遵循。

  传导压力督责。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程参与,指导问题线索受理、研判、移交、处置、反馈等;制定印发《市纪委市监委领导联系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督促基层党委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督促行业部门强化对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坚持“联”,汇聚工作合力

  坚持上下联动。主动接受省纪委省监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转办督办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重大案件提级办理,确保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效果一致。

  坚持横向联动。主动加强与市扫黑办、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定期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召开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移交对接会,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会商。牵头与检察机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联合工作组,抽调骨干力量,精准研判、集中攻坚。截至2019年3月末,白城市纪委监委共向市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4件,收到市扫黑办及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1件。

  坚持治理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紧密结合。在严肃查处白城经济开发区保胜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春志恶势力团伙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问题时,积极协调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按照村民意愿选出临时负责人。

  立足“全”,深挖问题线索

  加大线索收集力度。利用12388举报电话、设立信访举报知识展板、举报信箱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全面梳理排查,综合分析研判,摸清问题底数。

  全面筛查问题线索。由一名常委同志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组,通过对基层组织有前科劣迹成员全面排查、提审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主犯、查阅政法机关案件卷宗等方式,着力深挖“关系网”“保护伞”。

  深入研判交办线索。对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5起案件,深入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全程跟踪、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

  突出“严”,保持高压态势

  聚焦工作重点。对涉及“村匪”“村霸”、家族恶势力等农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加大处理力度,净化生存土壤。2018年以来,全市严肃查处5名“村霸”,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力震慑。

  紧盯重点案件。针对史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牵头成立了史淼案件问责组,坚决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毁“伞”与扫“黑”同步。目前,已立案问责14人,移交非本级管辖问题线索4件,督导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自行查处问责10人。

  坚持除恶务尽。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对案件没有挖清的不放过、对腐败没有肃清的不放过、对“关系网”没有断绝的不放过、对“保护伞”没有毁尽的不放过。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2件,转各级扫黑办和政法机关76件,纪检监察机关自办106件。目前,已立案审查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35人,问责35人。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