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深化以案促改 扎牢制度“笼子”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5

  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围绕健全监督体系,全面剖析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查办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因地制宜、因案制宜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实践成果转化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协同配合,高位推动抓落实

  吉林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运用“三会两书两公开”深化以案促改。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完善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明确案件“反分析”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下开展,各位常委、委员分头抓好管辖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各负其责,抓好所承担重点任务落实,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强化任务协同。把案件“反分析”作为东北全面振兴监督调研重要内容,既挖掘个人和群体违纪违法背后的制度因素,又剖析影响吉林振兴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同步研究分析,推进解决。

  注重力量协同。加强委机关各责任部门之间、与相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之间的互动协作、系统运作、合力推进。

  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各发案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动推、负总责的局面,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分类施策,找准风险堵漏洞

  “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行业、系统风险隐患,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4方面18项案件分析任务,坚持个案分析与系统分析相结合,加强同区域、同领域、同类型案件分析。”吉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市纪委监委指导发案单位党组织通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制度漏洞,帮助解决发案单位难点堵点痛点。

  8月20日,在市纪委监委督促下,龙潭区检察院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宣读了龙潭区检察院原检察长贾圣光贪污受贿一案,每位班子成员深刻自省自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问题,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剖析、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制度监管漏洞,完善对外采购、招标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体系。

  市纪委监委通过对桦甸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丛刚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发现违纪违法干部普遍存在主体责任缺失,群众观念淡漠,担当意识不强,长期与多领域私营企业有不正当交往,以权谋私,严重破坏区域内的政治生态。通过深入剖析市属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岗位、部门和行业监管不到位,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不力等问题。

  市纪委监委将桦甸市和市属国企作为以案促改的重点,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既直指“病灶”,又开出“良方”,对症下药,以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功效。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桦甸市政府举一反三,查找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细化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6方面20项,全面梳理各项制度14项,制定集体决策防控措施7项。市国资委建立完善了《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管制度,开展“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建设调研监督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组织推动力量,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露头就打,以精准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使以案促改真正发挥作用。”聚焦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结合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干部作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排查风险隐患,逐条建立台账,全面系统分析对比,找出共性问题和职能部门制度、监管漏洞,分别向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法院等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

  跟踪问效,让制度生威管用

  市纪委监委坚持督促建制与保障执行相贯通,把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起来,通过以案促改,跟踪问效,推动将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腐败全过程,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该系统党员干部41人。市纪委监委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市人防办围绕人防工程结建审批、人防工程和设施经营出租、人防战备值班等7个方面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梳理权力责任清单41项,确定廉政风险点13项,建立完善制度32项,追缴易地建设费2460余万元。

  为防止发案单位将以案促改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市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工作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对整改工作成效进行跟踪督查,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督促发案单位及时报送阶段性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既报进展过程,也报整改成效,推动改到位见实效。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针对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律师违纪违法问题,向市司法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对市司法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对点跟踪监督。市司法局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对2名涉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共查摆问题33个,制定整改措施33项,完善制度5个。(高海宇 张权 王春晖)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