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掀起了脱贫攻坚战,蛟河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吉林市纪委要求,精准切入,主动作为,通过压实“两个责任”,拓宽线索来源,严肃执纪问责,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源头治腐等举措,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以上率下,“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靠牢靠实”工作责任。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蛟河市及时召开协调会,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部署。实行市级领导联系乡镇街包片、重点问题市纪委常委督导查办机制,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压实到各乡镇街及各涉农部门,强化“三实”:对扶贫项目进行实地察看、扶贫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资金流向如实梳理明细。市委常委会及专题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案件审查情况,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持续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活动;严格落实《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履责、任职谈话的工作办法》,开展了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述责述职评议和集中约谈工作,重点听取基层党委和纪委负责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整治扶贫领域问题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责任。
抓严抓实考核问责。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案双查”,目前,对扶贫领域工作中落实领导责任不力问责1起1人。
深挖细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从信访主渠道中“收”线索。将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作为信访工作重点,强化网站、微信、举报专线和举报中心“四位一体”受理平台,在全市18个乡镇街(区)和所辖256个行政村、16个城市社区设立举报信箱,开展市纪委常委“三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活动,及时获取举报信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举报线索88件。
从案件中“挖”线索。在定期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交流挖掘问题线索的基础上,以现有案件为基础,通过深入排查,分析案件,先后对乌林、黄松甸、漂河等乡镇类似问题开展调查,深挖问题线索,扩大办案成果。
从专项整治中主动“寻”线索。盯住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开展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采取专项检查、暗访核查、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深入排查民生领域的案件线索。2015年,由蛟河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财政、审计、农业及乡镇街(区)纪检干部65人,采取交叉互查形式,对该市14个乡镇街(区)关于农村危房、泥草房改造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两轮专项检查,立案34件。2017年,成立3个检查组,利用7至9月,重点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检查,目前,发现问题线索10个。
从专项巡察中延伸“找”线索。按照蛟河市委提出的“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巡察工作要求,2016年以来,通过两轮巡察主动深入一线,推动扶贫领域监督震慑全覆盖,共摸排线索55个,其中涉及扶贫领域3个。
抓住关键,严肃查处基层腐败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蛟河市各级纪检机关紧紧抓住扶贫资金申报和验收两个环节,对贪污受贿、挤占挪用、套骗扶贫资金、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查处。
在申报环节,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申报的程序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通过到财政部门掌握扶贫专项资金明细,再到乡(镇)财政所、经管站、行政村重点核实资金的实际流向,进村入户进行终端现场核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验收环节,抓住资金主线,从上到下跟踪资金走向,倒查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对照文件查资金,对照资金查项目,对照项目查质量,对照质量查群众满意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由市纪委跟踪督办各联合工作组、各联合工作组跟踪督办各基层纪委,限期严肃查处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快查快结,执纪审查效率不断提高
形成“一盘棋”工作效应。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建立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协作配合、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在做好外围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涉法案件移送的衔接配合。
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状态、执行力以及工作进度、作风情况、苗头性问题、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等进行约谈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2016年以来,对扶贫工作推进缓慢的领导干部约谈18人次;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6件,给予纪律轻处分40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6人。
实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汇集、执纪审查“周例会、月通报”等工作制度,成立1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4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对全市54个市直部门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4个执纪审查联合工作组,采取直查、督办、领办、联办等方式进行快查快结。对重要信访件,随时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判,迅速部署,实行一条龙负责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治本,注重加强源头治腐
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建立完善作风建设、财经纪律、选人用人、项目建设等制度59项。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蛟河市纪委网站与“蛟河清风”官方微博微信、廉政短信提醒、致全市党员干部一封信等“四效合一”方式,提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开展贫困户“一户一册一卡”工作之机,通过各帮扶联系人、包村干部向贫困户和村干部宣传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关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扶贫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近年来,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批次18起18人。(蛟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