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

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9 09:54:00

  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健全内控机制,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查处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作为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专职专责力量,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1133”工作思路,通过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惩治腐败,引导和督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的要求一贯到底。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放在第一位来监督。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督促形成常态化落实机制。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贯彻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督查问责,以高质量的监督保障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紧扣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围绕落实“五个更加突出”要求,围绕深化“1133”工作思路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是深入开展监督调研,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持续健全内控机制,全方位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

  跟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针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一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全流程全要素梳理排查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隐患基础上,采取个别访谈、集中研讨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掌握不同层级、岗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特点和风险点,分类施策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制度。二是细化完善与干部监督工作相适应的线索管理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行为规范等制度规定,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负面清单。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滥用乱用或不用弃用纪检监察权力行为,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更加有效整治“灯下黑”

  注重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探索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不断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一是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二是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在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同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在做好典型案件剖析过程中同步研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构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警示教育、惩戒挽救、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的闭环体系。三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性质、特点、表现形式等方面的梳理剖析,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自觉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意识。

  持续完善自我监督体系,进一步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贯通协同、同步推进,不断提升自我监督体系整体效能。一是注重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沟通,通过介绍监督调研情况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情况等,有针对性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二是主动将干部监督工作融入“4+2+Z”联动模式,认真落实“1+1”“1+N”“1+X”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好内部各职能部门监督力量,进一步健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机制,共同掌握本地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生态及履职尽责情况。三是围绕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难题,研究制定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细化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推动干部监督工作上下联动、规范运行,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四是以更加开放姿态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的有效方式,畅通渠道了解掌握其他机关、部门、单位以及监督对象、社会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评价,客观全面了解掌握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持续推进严管厚爱结合,切实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的关系,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既把监督融入经常、做在经常,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一方面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持续深化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养成最严格的自觉自律、习惯最严格的监督约束。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做深做细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监督执纪有力度,关心关爱有温度,真正让纪检监察干部体会到严管与厚爱,感受到干部监督工作关心干部、保护干部的良苦用心。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建设过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

  坚持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以自身建设的从严从实服务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一以贯之的政治要求,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历史方位和工作定位,准确把握目标任务、理念方法、工作内容,努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二是带头提升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分级分类抓好干部监督队伍全员培训,努力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三是带头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常态化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干部监督权力运行,把对干部监督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贯穿于八小时内外、辐射到工作和家庭,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