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四级”责任 增强“两大功能”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在机关党的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于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实践,对“压实省纪委常委会、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党建‘四级’责任,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出安排部署。对此,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深入总结、深化实践,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组织引领,增强支部功能,激发队伍活力,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服务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压实省纪委常委会“主体责任”,发挥“领头雁”作用
省纪委常委会肩负着明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并坚决贯彻“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好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做到重要党建会议集体传达、阶段性党建任务集体研究、全局性党建举措集体决策。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和党支部联系点组织生活,带动班子成员深学细悟、真抓实干,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参加主题党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上率下、树立标杆、作出示范,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压实机关党委“主业责任”,履行“督导员”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机关党委要发挥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作用,在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切实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使命任务,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党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1133”工作思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重点任务,抓好统筹谋划,明确落实措施。要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会议,坚持党建分片联系、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务干部培训,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推动工作,提升履职能力。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对机关党建制度进行梳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形成组织严密、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党建工作体系。
压实基层党组织“主抓责任”,强化“操盘手”功能
“四级”责任中,基层党组织“主抓责任”承上启下、至关重要。我们必须抓牢这个根本,发挥功能作用,着力打造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带动支委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要求,做实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特别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强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做到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要结合部门职能特点,落实省直机关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建设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要求,创建特色党支部,提升党建活力。
压实党员干部“主角责任”,激发“主人翁”精神
党建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只有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才能有所体现,只要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支部建设,基层党组织就会更具生机活力。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中,综合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要求,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活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召开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过程中,党员干部要增强参与感、提升关注度,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为党建工作建言献策。在探索实践提高党建质效的新办法新途径中,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参与热情、注入党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