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和龙市反馈了巡视情况。组长董靖华分别向和龙市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省监委委员胡金刚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景俊海在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工作要求。和龙市委书记李庆文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董靖华在反馈时指出,和龙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持续增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巡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推动学习贯彻《党章》和执行法规制度向基层延伸不够,统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担当不够,推动高质量发展开拓意识不强,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进对外开放主动作为不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意识不够强;“一把手”履职尽责有差距,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农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和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力度不够;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市委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不够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抓问题整改不主动,成效不够好。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董靖华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繁荣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要立足和龙市自然资源和地域优势,加快发展肉牛和桑黄深加工,优化工业布局,加大科技创新型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旅游产业结构升级。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系统性违纪违法问题查清根源,完善制度。市纪委监委要落实好省纪委监委“1133”工作思路,做实监督责任,健全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能力。三是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责任,落实省委“314151”工程部署,抓好抓实基层党的建设,着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强化以整改促进发展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将巡视反馈的下一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纳入同级巡察监督,确保巡视取得实效。五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把用人关,提升管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胡金刚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四项具体要求: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将巡视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第二,要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和龙市委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要紧盯关键环节,落实落细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重点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日常监督,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第四,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把抓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要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吉林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庆文表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和龙市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专题研究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龙市委将团结带领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以“五化”闭环工作法为抓手,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各部门、各单位整改任务,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和龙市委将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对意见建议逐项分类汇总,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个问题抓彻底、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和龙市委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和龙市委将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民生实事,让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和龙大地开花结果。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有关成员,和龙市委和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近两年退休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党委、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村(社区)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