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要闻

弘扬正气 勇毅前行

我省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3 16:13:00

  1月30日,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人员进行了表彰。全省25个单位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50名同志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00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被予以嘉奖。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纪委监委号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人员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精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白晶)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