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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2 11:12:00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1日)

张忠

  我代表中共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景俊海同志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作了具体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艰巨繁重的形势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困难挑战中攻坚克难、负重前行,初步探索走出一条质量更高、结构更优、效益更好、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省委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并实践“1133”工作思路,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贯穿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突出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统筹推进“三不”“三改”“三转”,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省纪委常委会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召开35次常委会议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正确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月活动,组织召开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理论武装、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折不扣抓好10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全省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视频会等,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扎实开展东北振兴监督和政治生态调研,省纪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市(州)、县(市、区)、省直部门和省管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摸实情、解实困,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召开工作务虚会、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务实举措。

  突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统计数据造假、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等专项治理,部署开展加强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开放等加强监督,结合实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等专项整治,服务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吉林振兴发展。协助省委全力配合中央第八巡视组在我省开展工作,主动接受政治体检。协助省委持续深入、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人。

  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省纪委监委迅速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监督工作会议和视频调度会,制发监督方案,加强实地督导,推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舒兰市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监督工作组赴一线开展工作,协助省委夯实防控责任、遏制疫情蔓延;围绕“4个聚焦”“14个紧盯”细化措施,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监督,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等,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紧盯防疫措施落实、患者集中救治、医疗物资生产调配、群众生活保障等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及时处理;与疫情防控同步开展复工复产复学、项目建设、春耕生产、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监督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坚守人民立场,督促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服务群众

  服务保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三个一万人”加强督导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饮水安全等政策措施落实。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位和作风落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监督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集中督办移交的信访件144件。严肃惩治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全省查处有关问题843个,处理110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4批270起415人。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紧盯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督促加强行业治理,全省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794个,处理948人。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围绕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督促省直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形成医保基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专题分析,有关建议纳入省委、省政府决策。全省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734个,处理4590人。

  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精神,协助省委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坚守重要节点,深入地方、省直部门及省属国企、高校开展监督检查,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协助省委制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责办法,坚决纠治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等行为,着力解决加重基层负担、多头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12个,处理171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0批471起670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33个,处理736人。

  (三)深化政治巡视,不断完善机制提升质效

  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握政治巡视内涵、方向、重点,聚焦“四个落实”开展政治体检、纠正政治偏差。组织开展十一届省委第八、第九轮巡视,完成对9个市(州)、长白山开发区、16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4个省属国企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2个专题巡视。自觉接受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加强巡前准备、完善方案、修订手册,注重业务培训、总结复盘,切实提升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十一届省委巡视任务完成71.9%。

  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建立“1+X”工作机制,加强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视机构与其他监督主体贯通协同,围绕巡前信息共享、巡中协调配合、巡后推动整改形成合力。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全员编入省委巡视组,全过程、全要素参加巡视工作。召开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制定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措施,逐一审核市(州)巡察工作方案和手册,督促指导市县围绕“三个聚焦”提升巡察质量。各市县巡察地方单位915个、村(社区)2012个。

  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相关班子成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增强巡视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日常监督、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健全整改情况报告和公开审核机制。将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报告、发现问题报省委、省政府及省级分管领导,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解决。对全省6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整改调研督导,推动142个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完善制度75项。

  (四)精准有力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省委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履行主体责任任务分工方案,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定期更新省管干部政治“画像”和廉政档案等,强化动态监督;省纪委监委及时开展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认真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接受信访举报7613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8061件次;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25881人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2172次。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分别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党组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形成加强同级监督共识。围绕作风建设、疫情防控、以案促改等,及时向省委提出意见建议;协助省委制定加强同级监督工作措施,坚持省委带头、市级跟进、县级试点,探索开展同级监督的有效机制,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推进基层监督工作。在集安市、通化县纪委监委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协作区制度,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确保对群众身边问题“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鼓励基层在创新监督模式上先行先试,重点解决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

  (五)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线索管理、指定管辖以及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等,出台系列制度措施,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召开省直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会议,制定派驻机构执纪执法工作规定、考核办法等,推动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制定全省总体方案、省级实施方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研发省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平台、资产管理系统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信息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完善监督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1+N”机制,以及省委巡视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1+X”机制,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集成联动。研究建立省纪委监委机关“4+2+Z”联动模式,信访、党风、案管、审理4个部门统筹牵头,驱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2个业务“主轴”,综合部门负责谋划、支撑和保障,促进机关内设机构贯通融合、协同高效。发挥纪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积极谋划协同监督事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各监督主体共同参与,协助省委构建全覆盖监督格局,取得初步成效。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坚决查处霍云成、高材林等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严肃查办邱鹏、史长友等重要岗位“一把手”腐败案件,深挖邰戈、袁维森、杨盛忠、任家庚等金融和国企领域“蛀虫”,拔除王延吉、何彦通等“象牙塔”里的“烂树”,彻查吕洪民、李勇霖等政法系统“害群之马”,严惩罗亦非、韩俊华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64件,其中涉及省管干部56件。全省立案审查调查1098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84人,移送检察机关417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1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526人主动交代问题。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协助省委加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一体实施,既查清违纪违法问题事实,又见人见事剖析所涉领域政治生态、廉政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弊端,在清除政治“污染源”同时,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切实提升审查调查综合效用。省纪委监委围绕政法、金融、国企、高校、人防、体育等领域以及市县“一把手”腐败问题,形成分析报告27份,向18个地区和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177条。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通过更新廉政教育展览、制作专题教育片、印发忏悔录等,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制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意见、集体研究审查调查中从宽处理事项工作意见等,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到实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524人次,占比分别为74.1%、20.8%、2.1%、3%,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出台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与问责不力等问题,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等工作,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七)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省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以上率下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党支部“1+1”研讨交流、主题党日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融合。

  强化教育管理。多措并举加强全员培训,组织全系统编制《工作手册》,搭建责任平台,推动全员岗位大培训;打造青年干部“动力微课堂”“读书小组”和“机关讲堂”等载体平台,举办新进干部培训班、监督能力提升专题班,开展全员业务知识测试,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开展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大机关、派驻、巡视机构之间和系统外干部交流力度,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和出口,推动形成“一池活水”。

  强化自我监督。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和岗位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出台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实施意见、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等,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确保形成“一池清水”。印发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坚持刀刃向内,防治“灯下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政治生态逐步恢复、持续向好,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一把手”腐败、系统性腐败问题突出,腐败问题暴露出来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领域层面顽固存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坚定稳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纪检监察工作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认识不深、把握不准,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服务保障吉林振兴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认识、业务素质、斗争精神还需进一步提高,自我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和“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吉林振兴发展迎来新机遇。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强调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省委八次全会审议通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全面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自觉把党中央战略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正风肃纪反腐思路举措与省委振兴发展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在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中坚定政治方向、坚守职责定位、发挥应有作用。

  进入新阶段、适应新要求,需要我们运用系统思维和统筹理念,深化“1133”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一个目标”,立足专责监督机关职能定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把握“一条主线”,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要求,总结归纳提升,把握内在规律,把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彻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突出“三项重点”,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化拓展基层监督,做实监督职责;完善“1+1” “1+N” “1+X”工作机制和“4+2+Z”联动模式,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斗争精神,努力提高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监督能力。进一步深化“三个统筹”,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统筹推进“三不”,坚持系统集成、贯通融合、协作配合统筹推进“三改”,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统筹推进“三转”,运用科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提高认识、改进工作的过程,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回顾总结吉林纪检监察工作历程和经验,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台账、强化监督,以有力措施抓落实、促整改,督促各地各部门形成常态化落实机制。紧扣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和落实省委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要要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落实到位。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健全督查问责机制,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实落细。制定政治监督指导意见,应用并完善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分层级、分领域、分阶段确定监督重点,力戒“一刀切”“一般粗”。协助省委推动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常态化政治生态调研,持续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抵制消极文化、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克服好人主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政法、金融、国企领域反腐败工作,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廉洁风险防控。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既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又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做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相关工作,统筹执法司法机关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同步制定审查调查方案和以案促改方案,着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政治危害及深层次问题;用好向党委报告、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统筹衔接、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廉洁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分领域、分层次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正确对待组织、对待自己、对待别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和“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确保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研究制定“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意见,推动形成多主体全面联合协同、各板块有机整合配套、全要素深度融合集成的监督体系。聚焦班子和班子成员,省市县三级联动,逐步形成开展同级监督的有效制度机制,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探索运用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方式,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执纪问责反馈回访等方式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落实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和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指导意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进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申诉权,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约束和激励的关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四)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振兴发展树新风正气。以省委“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抓具体、抓细节,积小胜为大胜,坚决防止疲劳厌战;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隐形变异。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群众等,重点整治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围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防止主观主义、长官意志,防止不切实际、乱加码、乱作为,专项整治开会发文套路化、形式化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严肃查处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遏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强化与公安、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信息,加强对信访举报、典型案件统计分析研判,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强党性修养、作风锤炼、家风养成,管好家属子女,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房地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医疗卫生行业欺诈骗保、供热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机制、完善损害群众利益治理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和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试点推动、以点扩面,探索推动县级纪检监察力量向乡级下沉,采取就近整合、联合协作,交叉检查、巡回监督等方式,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动提升村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推动实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突出“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紧盯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主要矛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立足常规巡视,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巡视“回头看”,提高全覆盖质量。制定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健全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强化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对下级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指导督导工作机制,压实市县党委和有关省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发挥巡视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深入社区村屯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做好“后半篇文章”。以党委工作部门标准加强巡视巡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七)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三项改革”形神兼备。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三项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调研,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有效措施,进一步运行完善“1+1”“1+N”“1+X”工作机制。持续抓好“五个协同”,深入研究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等实际问题,配齐配强派驻监督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加强对下指导,推进市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难题,提升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深化省管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发挥作用。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修订省委贯彻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认真做好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对市县两级监委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

  (八)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努力做到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不断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用好以《工作手册》为主的责任平台和以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为主的信息平台,丰富内容形式,深化党建业务双融合,打造坚定、务实、协同、严谨的省纪委监委机关文化。持续深化“三转”,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开展“蹲点式”“体验式”调研,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切实解决问题、改进方法、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抓好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市纪委换届和领导班子选配工作,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畅通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渠道,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落实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实施意见,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突出政治教育,采取讲授专题党课、专题讲座和学习先进典型事迹等方式,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深化全员培训,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办好能力提升、业务培训专题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排查风险隐患,健全内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治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查处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立足新方位、奋进新征程,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决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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