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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2

  近日,吉林省纪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问题。这11起典型问题是: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社区原救助协理员孙巍截留私分低保人员住院报销费用问题。2016年3月5日,孙巍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领取辖区内低保户张某某申请二次报销住院治疗费用2405元占为己有。2017年9月,孙巍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舒兰市白旗镇政府乡建管理服务所原所长初绍冲冒名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初绍冲明知村民王某某家没有危房,仍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名义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6万元。2018年5月,初绍冲受到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梨树县泉眼岭乡政府原副乡长张士杰虚假骗取低保金、救济款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7年2月,张士杰在担任泉眼岭乡政府民政助理期间,虚假办理刘某某等19人名下低保证,并利用职务便利冒名顶替领取低保金共计4.94万元。2017年1月,张士杰利用职务便利和工作交接,通过开具虚假票据在本乡福利中心骗取救济款2.74万元。2018年4月,张士杰还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东丰县教育局原局长齐毓祥违规获取伤残抚恤救助金问题。2006年1月至2015年12月,齐毓祥弄虚作假申报自身伤残,违规获得国家伤残等级证并领取伤残抚恤金共计11万余元。2018年7月,齐毓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政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院长付文香侵占救助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付文香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五保”救助资金共计2199元,用于个人花销。2018年8月,付文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靖宇县花园口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房贵堂套取贫困户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房贵堂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统计上报本村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以其母亲名义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4万元。2018年4月,房贵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永清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熊凤库虚报冒领贫困户救助款问题。2017年2月至7月,熊凤库在向贫困户发放冬春灾民救助款时,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将其中7400元救助款占为己有。2018年1月,熊凤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镇赉县建平乡平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宝军等5人在分配扶贫抗旱井事项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8月、2017年3月,张宝军先后两次与该村党支部副书记胡晓月、于令波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夏宝龙、村报账员刘忠臣商议决定,将本应分配给贫困户的抗旱水源井违规分配给包括夏宝龙等4名村干部在内的15名非贫困户。2018年8月,张宝军、夏宝龙、刘忠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晓月、于令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汪清县鸡冠乡鸡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玉伟虚报骗取国家大豆种植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李玉伟利用协助乡政府统计上报本村大豆种植面积的工作便利,虚报自家大豆种植面积210亩,骗取国家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共计2.93万元。2018年8月,李玉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公主岭市秦家屯镇政府原民政助理郭忠在办理低保中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郭忠在为他人请托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收受其所送5000元好处费。因低保一直办理未果,郭忠将好处费返还。郭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6月,郭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梅河口市李炉乡政府原乡建助理王树成在审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等事项中吃拿卡要问题。2013年11月至2017年7月,王树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新建住房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审批等活动中谋取利益,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合计6.7万元。2018年3月,王树成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11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存在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对国家下拨救命、救济、救助款物也胆敢伸“黑手”、玩“猫腻”,严重侵害困难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近期中央巡视组对我省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已分批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优先办理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问责。要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各类腐败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优先审查调查扶贫领域腐败和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严肃追究问责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一案三查”,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典型问题力度,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密度,持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谭光宇、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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