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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6

  一、梅河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是什么?

  1.对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应当市纪委监委受理的不服党纪政务处理或者处分以及其他与处理或者处分事项有关的申诉。

  4.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反映下列事项的来访,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梅河口市信访举报渠道有哪些?

  主要有来信、来访、网络和电话举报4种渠道

  来信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

  梅河口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邮编:135000

  来访接待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政务中心112室(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不接待来访举报)

  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

  举报电话:12388

  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三、如何书写举报材料?

  总体要求:实事求是、内容具体、简明扼要、字迹清晰。格式上,举报材料一般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部分。开头应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政治面貌。正文要尽可能写明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如问题发生时间、地点、知情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列明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对于被举报人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分项逐条叙述。结尾要写出向其他部门的反映过程和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的具体要求,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有多个被反映人且问题不交叉的,应分别反映,举报材料一人一件。

  四、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般要经过举报受理、线索处置、问题核实、结果回复等多个环节,即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提出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接收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被反映人的级别(职级)及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由本级受理或者转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对检举控告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

  五、检举控告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检举控告人承担哪些义务?

  (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哪些属于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惑、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