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举一反三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8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8 11:53:00

  近日,随着疫情形势向好,吉林省白山经济开发区某企业正在有序复工复产,在占地1.3万平方米的某农业项目中,车间工人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该项目将于7月投产,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7亿元,助力当地农业产业化建设。

  可在几个月前,该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一再受阻,个别干部无视纪律规矩,不作为乱作为,成为营商环境的“破坏者”。“多亏你们的督促,项目手续都已办完,推进也很顺利,追加投资的二期项目也已经如期建成。”此案查处后,白山市纪委监委对该企业进行反馈回访时,企业负责人说。

  去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履行契约、行政执法等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司法厅发挥职能作用,分别开展惠企政策直达、提升政务服务人员业务素质、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的专项检查。通过“室组地”联动协同、前期整治工作“回头看”等监督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立案查处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吃拿卡要、任性执法、乱收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19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4人,组织处理85人,通报曝光18批29起35人。

  针对此前白山市某企业反映项目审批手续办理难问题,市纪委监委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与靖宇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一线,核查问题。案件调查显示,在为企业办理审批手续中,靖宇县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科负责人张某、耕地保护科科长刘某服务态度差,故意拖延推诿,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企业往返多次、反复修改材料,审批事项办理时间过长、进展缓慢,并存在其他问题。最终,张某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纪律作风松懈等问题,靖宇县纪委监委实施“一案双查”,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局党组予以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专项整治中,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持续强化震慑作用。

  为做实“后半篇文章”,围绕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向党委(党组)制发建议书、提醒单等方式,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剖析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8份,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完善制度53个。

  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吉林省各级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推进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长春市纪委监委制发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明确6大类28项应予问责情形,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白城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梳理存在的风险点,推动39名部门“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在电视媒体上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梅河口市纪委监委在规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选聘100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嵌入式”“体验式”监督。在精准监督护航下,今年以来,尽管受到疫情冲击,吉林省市场主体仍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一季度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2万户,同比增长19.3%。(李金航)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