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三化建设年”赋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2 13:41:00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坚持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今年5月,延边州纪委监委制定《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总体方案》,把“三化”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加精准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我们计划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24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现权力边界进一步明确、内控机制健全成熟,规矩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专业化队伍基本形成。”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强保障固支撑 守好政治建设“主阵地”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举措,确保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延边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裴庆镇要求。

  政治上不过硬,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出现偏差。延边州纪委监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和把握“两个确立”的丰富内涵和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制定《中共延边州纪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常委会每季度组织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每年举办1次务虚研讨班;常委每月阅读1本指定书籍,参加1次集中学习,每年提交1篇专题研讨文章。

  在建设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同时,延边州纪委监委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制度法规,为“三化”建设打牢基础。

  建机制优流程 下好制度建设“先手棋”

  延边州纪委监委坚持把“三化”建设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与压实“两个责任”、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审查调查、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从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办案质量、解决监督虚化弱化等具体问题入手,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切实提升整体工作实效。

  以“清单化”压实责任,以“图表化”明细流程,以“模板化”明确标准,以“手册化”强化指导,以“机制化”推进工作……延边州纪委监委修订完善日常管理制度17项,建章立制规范机关运行。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案件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和责任主体,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扎紧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笼子。

6月10日,延边州纪委监委召开12388平台规范化培训会议。

  “有了这些工作规范,办案更加得心应手,新来的同志也能很快熟悉办案流程,十分实用。”延边州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说。

  延边州纪委监委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坚持把严的主基调和“三个区分开来”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把握执纪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

  提素质补短板 锻造本领高强“打铁人”

  “你好,我是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我想咨询一下,隐瞒购房资金来源,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吗?”日前,延边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接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咨询,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常见问题解析》中找到依据,解答了对方的疑惑。把学习和应用省纪委监委下发的《审理业务学习参考》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动全州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为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氛围,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延边州纪委监委推出“双周论坛”活动,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亮点、重点等选取主题,同时兼顾理论应用、纪法解析、办案技巧探讨、经验交流等,参与者通过“讲、谈、议、写”等方式,提出问题、解析原因、拿出对策,在相互研讨中启发思路、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6月14日,延边州纪委监委以座谈会形式开展第一期“双周论坛”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延边州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174人次,举办业务专题培训班6期。

  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健全完善任用、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结合年龄结构、文化水平、专业背景等因素,加大干部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力度,调整优化纪检监察机构和巡察机构人员力量。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常态化开展执纪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坚决亮剑“灯下黑”,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周斌斌 王艳)

责任编辑: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